报名热线:

0898-08980898

个/性/化/教/育/行/业/领/跑/者

课程设置

CURRICULUM

联系我们

0898-08980898

广东省清远市

123456789

学校新闻 >更多
站内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站内公告

咸安区2025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5/0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咸宁市咸安区

  因实施咸宁市咸安区商贸物流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381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至桂香大道,南至京广线国道(咸安大道),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官埠桥镇渡船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1381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房屋、林木、青苗(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Ⅱ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区片综合地价为78.45万元/公顷,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35.7136万元、安置补助费53.5703万元、不涉及青苗补偿费,合计89.2839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标准另行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

  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渡船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村为单位向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应,联系电话:。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官埠桥镇渡船村,并已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

  ,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等其他补偿费据实登记后,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和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咸政函〔2024〕4号)执行,据实结算。

  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安置人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执行。经调查,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安置人口,不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条件。在用地依法批准后,咸安区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关于我们 /ABOUT US
核心价值观:诚信、创新、服务企业核心: 诚信 企业精神: 团结拼搏、开拓求实、满足用户、科技进步。 客户: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最大价值的专业化产品和服务,以真诚和实力赢得客户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市场:为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为客户投资提供切实保障。 发展:追求永续发展的目标,并把它建立在客户满意的基础上。 关于“为合作伙伴创造价值”公司认为客户、供应商、公司股东、公司员工等一切和自身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自己的合作伙伴,并只有通过努力为合作伙伴创造价值,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并获得发展和成功。关于“诚实、宽容、创新、服务”公司认为诚信是一切合作的基础,宽容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创新是发展事业的利器,服务是创造价值的根本。公司会坚持持续改进、满足顾客期望、 确保品质第一、开拓全球市场。...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课程设置| 学校新闻| 师资力量| 就业分配| 辅导资料| 联系我们| 在线报名|